中国大陆互联网用户一般无法自由使用各类国外网路服务。网民必须使用虚拟私人网络,也就是VPN,才能突破审查。陕西一名网民近日因使用VPN“翻墙”,被罚款五百元人民币。不少网民都抨击当局的手法,就连党媒“环球时报”的主编也罕见发声批评,认为不能把“翻墙”与违法相提并论。
被罚的陕西安康市网民姓杨。当地汉滨公安分局周二(19日)通报,他从去年九月开始在手机上安装两款VPN软体“翻墙”,“建立非法渠道进行国际联网”,按照“规定”对他进行警告并罚款五百元人民币。
上海的网民马亚莲和不少大陆网民一样,强烈关注事件。
马亚莲:“在我们这个国家罚他500块钱还算轻的,是他们‘网开一面’的,当然这个‘网开一面’我是打双引号的。如果把他拘留了不是性质更严重吗?这个人吃的苦头不是更大吗?如果行政拘留最长可以15天,刑事拘留最长可以一个月。”
有网民甚至担心当局下一步会全面禁止人民翻墙。党媒“环球时报”也罕见抨击当局。 经常翻墙的总编辑胡锡进在微博发文,反对把网络“翻墙“定性”违法“,他说防火墙存在有其现实必要性,但人们出于各种原因”翻墙“也应被视为合理,非法的帽子不能乱扣。他说,中国处于特殊时期,社会需要管理,但也需要弹性和活力。
马亚莲: “环球时报这次会出来发声,说明他们也觉得这些公安做的太愚蠢了。而且难道环球时报不翻墙吗?因为他们报社的很多员工肯定也要翻墙,如果他们翻墙也要被抓他们会怎么办呢?我觉得环球时报在这件事情上是有一点同感之心。”
网民质疑为何只有官员能翻墙
随后,陕西汉滨公安的官方微博删除了“翻墙”违法的公告,以及涉事网民的照片。
据保守估计,目前中国网民使用VPN的人数有两、三千万。有些大陆学者会使用VPN连接国外图书馆下载资料。有互联网专业背景的人要自学技术,自己搭建VPN平台,并不困难。
这次当局是引用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向网民罚款。这项规定早在1996年已经发布,但以往很少执行,直到三年前,当局才开始透过执法取缔网络“翻墙”。当年工信部曾展开为期一年多的清理,把未经批准的VPN服务下架。
台湾关注中国人权联盟理事长杨宪宏质疑当局处罚“翻墙“网民违反宪法。
杨宪宏:“环球(时报)说很多事情不外乎弹性,这是胡扯的。没有什么弹性。官方用‘翻墙’或没有‘翻墙’的方法去看网路没有违法,人民也可以做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有没有说人民不能上网?没有。(宪法)也没有说政府可以随意删帖。”
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经常在推特发言,据说拥有超过30万粉丝,“罚款”事件曝光后,有网民把赵立坚和另一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翻墙到推特发文的截图,转发汉滨公安分局,要求跨省抓捕这些官员。